中心新闻
当前位置: 中心首页 > 中心新闻 > 正文

河南日报:坚持德法相辅 推进依法治校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4日 19:27  点击:[]

坚持德法相辅 推进依法治校

□杨健燕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学校的具体体现,高等院校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应当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进一步贯穿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能力,采取多种措施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真正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学懂弄通,让全会精神落地生根、贯彻落实。

一、前提:牢固树立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出,执法司法者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这既是对执法司法者的基本要求,更应成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的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高等院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思维成为科学决策的依据。如果说法律强调他律的话,道德则主要或者说完全是一种自律的规范,即“内在的法”。法律和道德本质上都是秩序规范体系。我们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二是高等院校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要始终要注重体现“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守法者获益、违法者代价高昂”的价值导向,让全体师生在守法和违法之间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选择对法律遵守和服从,并在这种自觉和坚定之中,逐渐让守法成为自身的一种思维和行为习惯。三是要积极培育法治思维。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改革培养方式,加强协同创新,坚持德育为先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提高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后备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基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它的内涵十分丰富。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从实践中看,法律至上是法治精神的第一要义,公平正义是法治精神的价值追求,保障人权是法治精神的精髓所在,权力制约是法治精神的重要原则,社会和谐是法治精神的最终归宿。正如《决定》中强调的,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同时要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对于高等院校来说,应当着力构建校园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师生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是要培育高校法治文化观念,秉持法治文化精神的信仰。法治信仰是法治的价值基础。培育高校法治文化要不断培育高校师生尊重、认可和接受法律,把法律作为一种信仰,让师生学法懂法进而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分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实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开展专题教育,及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融入教室课堂和实践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帮助、引导大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精神支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要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也是中国共产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德与法的统一。一方面,它强调“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明确的法治规范。法治最核心、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法律要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根本意志,所有的权力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所有的人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则。

高等院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努力培育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文化,是依法治校不可或缺的基础。具体说来,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的感召作用结合起来。教师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者的示范者,真正做到为人师表。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那些敢于越线教师的不良行为必须坚决处理,同时实行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保障: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法治化

大学治理体系法治化的主要标志是大学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制度化、法治化、规则化与规范化,形成稳定的大学治理体系。大学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相互协调、整体联动的运行系统,法治化则是治理的核心,任何主体的治理行为必须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要求下,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着力构建现代大学内部治理体系。一是要做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促使全体师生尤其是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把全部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学校内部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二是要使全体师生更加自觉地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的精神,在全校积极倡导公民意识,带头遵守法、礼、德的规则,使法治嵌入个人信仰,成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高校建设。三是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将依法治教作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制定和明确高等院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举措,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以改革精神推进教育法治,以法治方式保障教育改革。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上一条:新常态为经济伦理发展带来新机遇
下一条:河南日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关闭

政府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行政楼308